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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论自由

梦醒时分的呓语,睁着眼睛的瞎话。我只说我想说的。

我看见,玻璃洒满地

2011年3月1日 / Leave a Comment

我看见,玻璃洒满地

这是一个骗局

冬春交替

却热得不合常理

我看见,

玻璃洒满地

满地是玻璃

他们本该属于一体

他们本该在一起

外力,

残酷的外力

使他们肢离解体

没有人问为什么

不会有人问为什么

作恶的人早已离去

留下,

一地的,

碎玻璃……

昨日往教室上课,路经天桥,见一地纯生啤酒碎玻璃,大学校园竟有此景,搞笑。不觉兴起,一路推敲,至一栋,此不伦不类之诗歌底稿打成,索性写到了记事本上。今日见记事本,又兴起,发到了这里。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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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道——腾的哲学

2011年1月6日 / Leave a Comment

人生来就是一个矛盾体。

其一,欲望是永无止境的;

其二,惰性是无可避免的。

于是,一方面,欲望驱使你不断追求,不断超越……力图攀上人生的巅峰。另一方面,惰性却总是使你迟钝下来,只图安逸,不思进取。

成功者摆脱了惰性,在欲望的驱使下,成功了;失败者惰性过强,把欲望给抑制了,所以失败了。

然而,不管成功者与失败者,归结起来都应该属于失常者,因为他们没有把握大自然的规律,他们只是掌握了矛盾体的一个方面,而丢失了矛盾体的另外一个方面。换句简单点的话说——失调了。失调的结果是可怕的,内心会有无名的空洞感,空洞感使人不知所措,找不到继续生存的意义。所以成功者和失败者往往是不快乐的。

真正正常的人既有欲望,又有惰性,两者在动态中达到了天性的平衡。

这种人有目标,有追求,却又懂得放纵,敢于放纵。欲望和惰性在他们的身上达到了最美的协调。

所以,腾说:做一个快乐的人,不必过于计较得失,不必太过责备自己的堕落与不思进取。假如有某些事情你突然觉得很想得到它,那么,不必太过顾忌,追求吧,不要想:我能得到吗?要是得不到怎么办?没试过怎么知道得不到呢?!没试过怎么知道得得到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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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现代诗

2010年12月18日 / Leave a Comment

阳光

我舀了一杯暖暖的阳光

在凛冽的冬晨

不一小心洒在你的身上

你用纸巾擦干这缕阳光

不让一丝温暖

淌入你那冰封的心房

请不要做出:这首诗是抄来的……这样的假设。

写这首诗的过程是这样的:今天正午,由图书馆经天桥返楠园吃饭,其时阳光正暖,洒在身上甚觉恰意。于是一不小心热血沸腾,有了作诗的冲动,于是一不小心想到了“我舀了一杯暖暖的阳光”这个句子——虽然到现在还在郁闷为什么当初会想到了一杯阳光而不是一盆阳光一筐阳光呢?!——思考无果,只能将就给个答案:大概是因为当初饿昏了吧。接下来就简单多了,事实上最先想到的不是“在凛冽的冬晨,一不小心洒在你的身上”而是“在凛冽的冬晨,全部倒在你的身上”,后来想想这么写貌似有点不怀好意,当然,作为一个诗人,心怀好意是必须的,所以改成了现在的句子……在楠园饭饱之后,拿出纸巾插嘴,灵感突至,便有了“你用纸巾擦干这缕阳光”的说法,事实上就写诗而言,我应该改成“你用手帕擦干这缕阳光”,转念一想,都什么年代了,还手帕,遂不改。当然,擦干阳光干啥?!水到渠成,就有了后面的两句。

这就是现代诗……

当然,或许按照9年义务教育和3年高中教育语文课上学来的经验,你可以假设这首富有现代气息的诗歌描述了一个青年人对一个异性深有好感,于是决定冒险尝试接近——献殷勤——拿着一杯阳光假装不小心洒到那人的身上——好像这种做法是有点老套——不管了……庶知对方是个冷美人或酷男子,不鸟作者,于是乎作者哀伤不已,带着淡淡的不解和苦闷,遂有此诗。

当然,假如我告诉你这首诗的作者生活在水深火热的解放战争时期,那么按照惯例,我们可以得到这样的结论:作者是一个很乐观向上的人,虽然身处战乱的寒冬,仍对生命不离不弃,热情讴歌阳光。这时候,“你”就不是暗恋的异性了,应该理解为“残忍而冷漠的独裁统治者”,作者不惧强权,试图用自己的行动去感化独裁者,所以假装不小心把阳光洒到了独裁者身上,谁知独裁者冷酷依旧,把那阳光擦掉了,所以结果是:没结果……
这就是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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恐惧

2010年11月23日 / Leave a Comment

在两种情况下,我们会心生恐惧:

其一,对身边的环境一无所知,无法断定前路凶险,不敢肯定自己能安然度过,于是心生恐惧——这是对未知的恐惧。

其二,对身边的环境了解透彻,知道在这种情况下凶险万分,自己断定必然无法安然度过,于是心生恐惧——这是对已知的恐惧。

然而,不论是已知的恐惧抑或未知的恐惧,归根到底,恐惧都是源于对自身实力的不信任,对自己产生了怀疑,自己否定自己,所谓“魔由心生”,说得正是此理。

哀莫大于心死,假如连自己都不信任自己的能力,不相信自己有实力战胜眼前的困难,不知不觉中,自己已经把困难放大了一百倍。试问,抱着必定失败的心态,还能指望成功么?!造化偶尔弄人,但概率却从未出错过。

勇者无惧,并非勇者在这世界上没有什么恐惧,而是勇者用一颗勇敢的心,对自己的能力相当自信,于是也就无所畏惧了……

恐惧啊,你这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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悲剧还是喜剧?!

2010年11月10日 / Leave a Comment

校道上,一女生问曰:你对三国熟不熟?

另一女生答曰:不很熟,玩“三国杀”熟的…

这真不知道该算是悲剧还是喜剧。一个大学生,说得不客气点还是所谓的一本重点、广东名牌、211工程的学生,对三国的了解,不是通过史书,不是通过古典名著,竟然是通过一副纸牌,这到底是社会的一种进步还是倒退?!

我很讨厌“文化缺失”这种说法,但今天似乎除了用这个词,找不到更合适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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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流是流动的

2010年9月24日 / Leave a Comment

当所谓的非主流渐渐主流时,

有人惊呼:这个世界还有常理可言吗?

但我知道常理还是有的,

因为变成主流的非主流终将会慢慢地再度非主流,

取代它的,

将是另外一种非主流,

这就是常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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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帝的忠告

2010年9月14日 / Leave a Comment

不要在我辉煌或者困顿的时候对我的前程做出任何预测或断言,

因为当我一败涂地或者东山再起时,

你们会发觉自己当初的预言是多么得无知与可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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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人生

2010年8月31日 / Leave a Comment

人生是一场场无休无止的交易。在这些并不怎么公平的交易中,买方是每个余息尚存的人,而卖方永远身份神秘,有人尊其佛祖、有人叫他上帝……交易使用的货币,是时光,至于货物,就千差万别了,有快乐、有哀伤、有经验、有教训、有金钱、有才识、有各种各样的爱、有各种各样的恨……这种交易从不找零,货物的价格也因人而异:同是快乐,有人终其一生,花掉几十年的光阴也无法买回哪怕一丁点,而有人却只需每天花几分钟甚至几秒钟就能如愿以偿得到一整天的快乐。毫无疑问,这的确算不上公平,话说回来,世界上又有什么事是真正公平的?这种交易的卖方从不叫卖甚至夸耀自己的商品,因为他知道普天之下仅此换一家,别无分店,买不买、买什么,悉听尊便。如此一来,人的一生就如同走进了一家巨型超市。这个超市应有尽有,每个人,不管尊卑贵贱、贤愚美丑,只要他还有一口气,就会怀揣着他一生中唯一有价值的东西——光阴,在这个超市中乱逛,寻求他觉得比光阴更宝贵、值得用光阴来换取的东西:或许是所谓正义、所谓财富、所谓权利、所谓学识、所谓快感……没有人有权利评价这种东西到底是不是值得的,因为每个人有每个人的想法,每个人有每个人的追求。

在这个巨型的超市中到此都是收银台,随时可以结账,只要你找到了你心满意足的东西。当然,如前所述,每件东西都没有标价,每个人为此付出的代价也不尽相同。在这里,价值与价格的规律就如放屁一样来得毫无道理。所以,你可能会庆幸自己捡了个漏,也随时可能懊恼为一件并不怎么值得的东西花费了大量的时光。

每个人拥有的时光是不尽相同的。从这点上也可以看出世界原本不公。当然,作为垄断行业,银行长阎王是有这个权力的。没有人可以逃得出这种命运。因而,知足常乐、及时享乐,算是最好的人生态度了。

永远不要为已经失去的后悔,更不要为已经得到的后悔,要知道,你没有多少时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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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偶像”想到的狗屁文化与人类奴性劣根

2010年8月31日 / Leave a Comment

与友人闲谈、填个人资料、做问卷调查……最厌恶被问到“偶像是谁”之类的问题。说来倒不是因为这个问题难以回答,事实上倘若遵循与人为善、投其所好的圆滑处世法则,这个问题是很好应付的。比方说问话的是足球爱好者,那答“卡卡、罗本之辈”大抵不会出什么漏子;当然,对篮球爱好者,自然最好的答案莫过于乔丹、科比;假如对方自诩时尚潮人,答曰“周杰伦、杰克逊”准没错;对画画的,要回答“达芬奇、齐白石”;搞音乐的,不妨答“莫扎特、贝多芬”;当然,针对问话人身份作答也不失一个好方法,有如问话的倘是党政机关人员,那得答“焦裕禄……”;面对小学生,要答“雷锋……”。自然,生活不是演戏,在剧本未知的情况下,指望永远备好台词是不现实的,于是乎,搞不清对方来路时,未免尴尬,只好请出万金油式的人物了,比方说“盖茨”。当然,如果你希望回答得足够与时俱进,那只好请出“胡锦涛、温家宝”了,前提是这两位在任期间。然而知道应该如何作答是一回事,如何作答又是另外一回事了,事实上每当遇到这个问题,我宁愿选择沉默或顾左右而言它,这是本性所致,我很讨厌被迫做一些不喜欢做的事。

商务印书店出版的《现代汉语词典》对“偶像”一词的解释是:用木头、泥土等雕塑的供迷信的人敬奉的人像,比喻盲目崇拜的对象(2002年增补本P942)。这里说得很清楚了:其一,迷信;其二,盲目崇拜。人类社会从奴隶制发展到封建制再到资本主义制再到社会主义——一部人类的发展史,归根到底就是一部追求平等的历史。不同年代在世界不同角落爆发的反对暴权独裁专政的各式各样的人民起义很好得证明了这一点。佛曰:众生平等;司法局的人说: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说到底其实都是一个道理——“平等”。当然,我不是经济学家,你用不着指望我能给出一条具体的“财富分配率”来判定一个特定的时间或事件中涉及的特定的人物是否平等。作为判断的依据,我能够给出的仅仅是尊严——“人格尊严”这样的一个尺度。或许你会骂我说得空泛,好吧,我给个例子,比如说有两个人,尽管他们出生家庭背景不同,从事的职业不同,阅历相异,然而他们平起平坐,相互有礼貌地交谈——这样的情况下我下结论说他们是平等的,估计读者诸君不会有多大意见吧?!假如你承认这一点的话不妨往下看:我们要求的平等事实上很简单——平起平坐,然而当你把一个人当成偶像加以崇拜时,你已经彻底抛弃了与这个人平起平坐的权利。不要否认,崇拜一个东西,意味着你必须弯腰屈膝,一旦弯腰屈膝了,还谈何平起平坐。事实上一些人之所以会对某个特定的人物(所谓偶像)崇拜,那是因为他们内心深处对此人有病态的敬意,这种“敬意”会驱动人们去做任何事情,只要这么做能令他们和他们的偶像亲近一些。道理说起来很无聊,给个例子:比如说现在周X伦要招一个跟班(好吧,如果你喜欢的话大可美其名曰“内务总管”或者富有现代气息的应该叫“经理”),这个职务的工作就是每天给周X伦烧茶倒水捶背,当然,作为回报,你能得到每天和你的偶像周X伦接近的机会,请问诸君,你乐意接受这份差事吗?

假如你的回答是肯定的,那我不得不为你深感遗憾,你受狗屁文化影响过大,奴性劣根太深了。别急着否认,试想一下,倘若让你长年累月地给某一个农民工或者街边小贩或者乞丐甚至性工作者烧茶倒水捶背,你会乐意吗?不会,因为你内心深处鄙视这些人,你觉得你比他们高级,这些人不配接受你烧菜倒水捶背的服务。那么周X伦呢?为什么同样是烧菜倒水捶背,换了一个对象,你就乐意了?!因为你内心深处太崇拜这些人了,你的奴性驱使你愿意为这些人做一些即使会损坏人格尊严的事。从这点上看就不难解释为什么很多人看到所谓的明星就会情不自禁地尖叫、疯了一样要签名、来个拥抱(真不知道那些所谓的“女粉丝”们抱着自己所谓的“偶像”时作何感受,很开心?!我的天,真是世界大乱:可以断言,从世界上99%的民族的传统观点出发,两个陌生异性搂搂抱抱,这种行为吃亏的是女性——“女粉丝”啊,你正在吃亏啊,大姐,你还以为你占便宜了?!开心?!搞笑)需要声明的是,上述例子绝对不是针对餐厅服务员、列车乘务员之类从事服务行业的人,虽然同样是做一些烧茶倒水的事,但从事服务行业的人他们服务的对象是人民大众,而不是特定的某个所谓明星,他们的工作与其他对社会很有建设性的工作如工人、科学家的工作同样是光荣而不可或缺的,在这点上你不能说他们具有奴性。

事实上我一直想不明白为什么一个只会唱几首歌、跳几支舞,了不起还会装腔作势拍几部肥皂剧的所谓明星能够迷惑到万千的所谓“粉丝”。个人观点,歌手、演员这类人的工作仅仅是为大众提供娱乐罢了。好吧,如果你不满意这种说法,那我客气点,不过撑死了也只能说他们为人类社会的精神文明作出了贡献。事实上他们对物质世界是没有任何付出的,而你不能否认人类社会是建立在物质世界上的,没有了物质的支持,把你饿个半死,看你还搞什么精神文明,对吧!在这点上,我们的工人、农民、科学家们更值得我们尊敬,他们才是物质的创造者,没有了他们,人类社会便失去了存在的根基。因而在我看来,崇拜一个歌星是比崇拜一个工人、农民、科学家幼稚一万倍的行为——尽管说到底崇拜一个科学家也是一种奴性的表现。事实上说得不客气一点,任何大红大紫的歌星影星和杂技团里的跳梁小丑应该都是一个性质等级的,他们都为人民大众提供创造物质文明之余的娱乐。再说得不客气一点,所谓歌星影星和妓院里的性工作者也应该是同等性质的,他们都为别人提供享受,尽管前者是精神上的享受,后者是肉体上的。

说得太放肆了,罪过罪过。的确,把优秀的歌唱家之类的艺术家和性工作者相提并论确实有失妥当,因为优秀的歌唱家能够运用自己的歌声给人们带来精神的力量,这种力量通过劳动者的媒介能够神奇地转换为创造物质世界的力量,因而这样的歌唱家其实应该说是间接地参与了人类物质文明的建设,同样值得我们尊重。是的,他们把真正的美带到了人间。很遗憾的是,这类的歌唱家在今时今日的所谓“歌星”们中简直凤毛麟角。

当今的娱乐圈到此充满狗屁文化。此词我不知道有没出典,如若真有出典,那我只能抱歉地说一句:如有雷同,纯属巧合。事实上我找不到一个更合适的词眼来形容当今娱乐界的这种所谓文化,就权且名之曰“狗屁文化”吧。言归正传,这个暑假同宿舍的一个舍友心血来潮,看起连续剧《泡沫之夏》,此君偶开外响,我又碍于在宿舍写程序懒得出去,导致被迫听了不少集,(读者诸君注意,这里是“听”不是“看”,让我看这样的片子,杀了我算了)虽然不能说对剧情完全掌握,但也基本了解了大概。总结一下感受是两个字:“垃圾”。这部连续剧给了我两个很差的印象:其一,那个男主角叫什么“XX”少爷来着,这是很幼稚的,既然故事的背景选在21世纪,早就不是封建年代了,还少爷个鸟,摆明了是搞阶级,这是常识性的错误,真不知道广电局的饭桶们是怎么审批的,这样的电视剧居然也能在中国播放?或许你会说这是台湾的片子,台湾还保留有少爷这种叫法,那好,既然是进口货,就应该取其精华去其糟粕,过滤掉“少爷”这类的垃圾,免得污染了国人的视听;其二,整部片子从头到脚都是爱来爱去,没半点思想内涵,最呕心的是还是烂的不能再烂的三角关系,男欢女爱也就罢了,毕竟是人之常情,搞三角关系就太令人怄火了,本来人性就是难以琢磨的,你还编这样的剧本,设想一下,一个个单纯素未涉世的少男少女看了这样的片子,会有什么后果,如果看的人是十来岁的小孩呢?七八岁的幼童呢?不要否认,看这部片子的未成年人或涉世未深的刚成年人大把……有时候我很想提议,这类的电视剧应该归一下等级,像涉及这些内容的,就应该儿童不宜,最好青年也不宜,不过倒是很适合家庭主妇的,虽然没半点上进的意义,纯粹打发时间的垃圾,反正家庭主妇闲着也是闲着,看看所谓青春偶像剧,缅怀一下过去也不失一件美事,因为每个人的青少年时代都是美好的,这么说是有根据的,因为大家正值身心发展的最佳时期,还有年轻的资本,没什么负担……所以所家庭主妇缅怀过去还算一件好事,起码想的是美好的事物——一种积极的心态。

一家之言,冒犯见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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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传

2010年7月28日 / Leave a Comment

李氏子凯腾,广东汕头人士也。

年少好艺,琴棋书画皆习之。奈何久习而无一精通,盖莫略解其皮毛耳。然亦沾沾甚喜,自为得意。

性好读书,尤喜古文。得闲尝窃为之,自诩略解其奥妙,唯恐文法不通,词不达意,纰漏层出不穷,故亦不曾献丑于众人耳,盖莫深忧见笑于大方之家矣。

自幼深谙为人处世之道莫过于圆滑,因之遂左右逢源,逆境顺应。不期如鱼得水,畅游无阻也。是故益重此道。

为人豪爽,推崇侠义之道,奈何今之世人重此道者日益稀少。

时年正青,义气勃发,不甘泯然于众人耳,故自奋发图强,但求自安 。因为此文,以表其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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