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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人生

2010年8月31日 / Leave a Comment

人生是一场场无休无止的交易。在这些并不怎么公平的交易中,买方是每个余息尚存的人,而卖方永远身份神秘,有人尊其佛祖、有人叫他上帝……交易使用的货币,是时光,至于货物,就千差万别了,有快乐、有哀伤、有经验、有教训、有金钱、有才识、有各种各样的爱、有各种各样的恨……这种交易从不找零,货物的价格也因人而异:同是快乐,有人终其一生,花掉几十年的光阴也无法买回哪怕一丁点,而有人却只需每天花几分钟甚至几秒钟就能如愿以偿得到一整天的快乐。毫无疑问,这的确算不上公平,话说回来,世界上又有什么事是真正公平的?这种交易的卖方从不叫卖甚至夸耀自己的商品,因为他知道普天之下仅此换一家,别无分店,买不买、买什么,悉听尊便。如此一来,人的一生就如同走进了一家巨型超市。这个超市应有尽有,每个人,不管尊卑贵贱、贤愚美丑,只要他还有一口气,就会怀揣着他一生中唯一有价值的东西——光阴,在这个超市中乱逛,寻求他觉得比光阴更宝贵、值得用光阴来换取的东西:或许是所谓正义、所谓财富、所谓权利、所谓学识、所谓快感……没有人有权利评价这种东西到底是不是值得的,因为每个人有每个人的想法,每个人有每个人的追求。

在这个巨型的超市中到此都是收银台,随时可以结账,只要你找到了你心满意足的东西。当然,如前所述,每件东西都没有标价,每个人为此付出的代价也不尽相同。在这里,价值与价格的规律就如放屁一样来得毫无道理。所以,你可能会庆幸自己捡了个漏,也随时可能懊恼为一件并不怎么值得的东西花费了大量的时光。

每个人拥有的时光是不尽相同的。从这点上也可以看出世界原本不公。当然,作为垄断行业,银行长阎王是有这个权力的。没有人可以逃得出这种命运。因而,知足常乐、及时享乐,算是最好的人生态度了。

永远不要为已经失去的后悔,更不要为已经得到的后悔,要知道,你没有多少时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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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偶像”想到的狗屁文化与人类奴性劣根

2010年8月31日 / Leave a Comment

与友人闲谈、填个人资料、做问卷调查……最厌恶被问到“偶像是谁”之类的问题。说来倒不是因为这个问题难以回答,事实上倘若遵循与人为善、投其所好的圆滑处世法则,这个问题是很好应付的。比方说问话的是足球爱好者,那答“卡卡、罗本之辈”大抵不会出什么漏子;当然,对篮球爱好者,自然最好的答案莫过于乔丹、科比;假如对方自诩时尚潮人,答曰“周杰伦、杰克逊”准没错;对画画的,要回答“达芬奇、齐白石”;搞音乐的,不妨答“莫扎特、贝多芬”;当然,针对问话人身份作答也不失一个好方法,有如问话的倘是党政机关人员,那得答“焦裕禄……”;面对小学生,要答“雷锋……”。自然,生活不是演戏,在剧本未知的情况下,指望永远备好台词是不现实的,于是乎,搞不清对方来路时,未免尴尬,只好请出万金油式的人物了,比方说“盖茨”。当然,如果你希望回答得足够与时俱进,那只好请出“胡锦涛、温家宝”了,前提是这两位在任期间。然而知道应该如何作答是一回事,如何作答又是另外一回事了,事实上每当遇到这个问题,我宁愿选择沉默或顾左右而言它,这是本性所致,我很讨厌被迫做一些不喜欢做的事。

商务印书店出版的《现代汉语词典》对“偶像”一词的解释是:用木头、泥土等雕塑的供迷信的人敬奉的人像,比喻盲目崇拜的对象(2002年增补本P942)。这里说得很清楚了:其一,迷信;其二,盲目崇拜。人类社会从奴隶制发展到封建制再到资本主义制再到社会主义——一部人类的发展史,归根到底就是一部追求平等的历史。不同年代在世界不同角落爆发的反对暴权独裁专政的各式各样的人民起义很好得证明了这一点。佛曰:众生平等;司法局的人说: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说到底其实都是一个道理——“平等”。当然,我不是经济学家,你用不着指望我能给出一条具体的“财富分配率”来判定一个特定的时间或事件中涉及的特定的人物是否平等。作为判断的依据,我能够给出的仅仅是尊严——“人格尊严”这样的一个尺度。或许你会骂我说得空泛,好吧,我给个例子,比如说有两个人,尽管他们出生家庭背景不同,从事的职业不同,阅历相异,然而他们平起平坐,相互有礼貌地交谈——这样的情况下我下结论说他们是平等的,估计读者诸君不会有多大意见吧?!假如你承认这一点的话不妨往下看:我们要求的平等事实上很简单——平起平坐,然而当你把一个人当成偶像加以崇拜时,你已经彻底抛弃了与这个人平起平坐的权利。不要否认,崇拜一个东西,意味着你必须弯腰屈膝,一旦弯腰屈膝了,还谈何平起平坐。事实上一些人之所以会对某个特定的人物(所谓偶像)崇拜,那是因为他们内心深处对此人有病态的敬意,这种“敬意”会驱动人们去做任何事情,只要这么做能令他们和他们的偶像亲近一些。道理说起来很无聊,给个例子:比如说现在周X伦要招一个跟班(好吧,如果你喜欢的话大可美其名曰“内务总管”或者富有现代气息的应该叫“经理”),这个职务的工作就是每天给周X伦烧茶倒水捶背,当然,作为回报,你能得到每天和你的偶像周X伦接近的机会,请问诸君,你乐意接受这份差事吗?

假如你的回答是肯定的,那我不得不为你深感遗憾,你受狗屁文化影响过大,奴性劣根太深了。别急着否认,试想一下,倘若让你长年累月地给某一个农民工或者街边小贩或者乞丐甚至性工作者烧茶倒水捶背,你会乐意吗?不会,因为你内心深处鄙视这些人,你觉得你比他们高级,这些人不配接受你烧菜倒水捶背的服务。那么周X伦呢?为什么同样是烧菜倒水捶背,换了一个对象,你就乐意了?!因为你内心深处太崇拜这些人了,你的奴性驱使你愿意为这些人做一些即使会损坏人格尊严的事。从这点上看就不难解释为什么很多人看到所谓的明星就会情不自禁地尖叫、疯了一样要签名、来个拥抱(真不知道那些所谓的“女粉丝”们抱着自己所谓的“偶像”时作何感受,很开心?!我的天,真是世界大乱:可以断言,从世界上99%的民族的传统观点出发,两个陌生异性搂搂抱抱,这种行为吃亏的是女性——“女粉丝”啊,你正在吃亏啊,大姐,你还以为你占便宜了?!开心?!搞笑)需要声明的是,上述例子绝对不是针对餐厅服务员、列车乘务员之类从事服务行业的人,虽然同样是做一些烧茶倒水的事,但从事服务行业的人他们服务的对象是人民大众,而不是特定的某个所谓明星,他们的工作与其他对社会很有建设性的工作如工人、科学家的工作同样是光荣而不可或缺的,在这点上你不能说他们具有奴性。

事实上我一直想不明白为什么一个只会唱几首歌、跳几支舞,了不起还会装腔作势拍几部肥皂剧的所谓明星能够迷惑到万千的所谓“粉丝”。个人观点,歌手、演员这类人的工作仅仅是为大众提供娱乐罢了。好吧,如果你不满意这种说法,那我客气点,不过撑死了也只能说他们为人类社会的精神文明作出了贡献。事实上他们对物质世界是没有任何付出的,而你不能否认人类社会是建立在物质世界上的,没有了物质的支持,把你饿个半死,看你还搞什么精神文明,对吧!在这点上,我们的工人、农民、科学家们更值得我们尊敬,他们才是物质的创造者,没有了他们,人类社会便失去了存在的根基。因而在我看来,崇拜一个歌星是比崇拜一个工人、农民、科学家幼稚一万倍的行为——尽管说到底崇拜一个科学家也是一种奴性的表现。事实上说得不客气一点,任何大红大紫的歌星影星和杂技团里的跳梁小丑应该都是一个性质等级的,他们都为人民大众提供创造物质文明之余的娱乐。再说得不客气一点,所谓歌星影星和妓院里的性工作者也应该是同等性质的,他们都为别人提供享受,尽管前者是精神上的享受,后者是肉体上的。

说得太放肆了,罪过罪过。的确,把优秀的歌唱家之类的艺术家和性工作者相提并论确实有失妥当,因为优秀的歌唱家能够运用自己的歌声给人们带来精神的力量,这种力量通过劳动者的媒介能够神奇地转换为创造物质世界的力量,因而这样的歌唱家其实应该说是间接地参与了人类物质文明的建设,同样值得我们尊重。是的,他们把真正的美带到了人间。很遗憾的是,这类的歌唱家在今时今日的所谓“歌星”们中简直凤毛麟角。

当今的娱乐圈到此充满狗屁文化。此词我不知道有没出典,如若真有出典,那我只能抱歉地说一句:如有雷同,纯属巧合。事实上我找不到一个更合适的词眼来形容当今娱乐界的这种所谓文化,就权且名之曰“狗屁文化”吧。言归正传,这个暑假同宿舍的一个舍友心血来潮,看起连续剧《泡沫之夏》,此君偶开外响,我又碍于在宿舍写程序懒得出去,导致被迫听了不少集,(读者诸君注意,这里是“听”不是“看”,让我看这样的片子,杀了我算了)虽然不能说对剧情完全掌握,但也基本了解了大概。总结一下感受是两个字:“垃圾”。这部连续剧给了我两个很差的印象:其一,那个男主角叫什么“XX”少爷来着,这是很幼稚的,既然故事的背景选在21世纪,早就不是封建年代了,还少爷个鸟,摆明了是搞阶级,这是常识性的错误,真不知道广电局的饭桶们是怎么审批的,这样的电视剧居然也能在中国播放?或许你会说这是台湾的片子,台湾还保留有少爷这种叫法,那好,既然是进口货,就应该取其精华去其糟粕,过滤掉“少爷”这类的垃圾,免得污染了国人的视听;其二,整部片子从头到脚都是爱来爱去,没半点思想内涵,最呕心的是还是烂的不能再烂的三角关系,男欢女爱也就罢了,毕竟是人之常情,搞三角关系就太令人怄火了,本来人性就是难以琢磨的,你还编这样的剧本,设想一下,一个个单纯素未涉世的少男少女看了这样的片子,会有什么后果,如果看的人是十来岁的小孩呢?七八岁的幼童呢?不要否认,看这部片子的未成年人或涉世未深的刚成年人大把……有时候我很想提议,这类的电视剧应该归一下等级,像涉及这些内容的,就应该儿童不宜,最好青年也不宜,不过倒是很适合家庭主妇的,虽然没半点上进的意义,纯粹打发时间的垃圾,反正家庭主妇闲着也是闲着,看看所谓青春偶像剧,缅怀一下过去也不失一件美事,因为每个人的青少年时代都是美好的,这么说是有根据的,因为大家正值身心发展的最佳时期,还有年轻的资本,没什么负担……所以所家庭主妇缅怀过去还算一件好事,起码想的是美好的事物——一种积极的心态。

一家之言,冒犯见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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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0安全浏览器不支持js弹出窗口某些属性探究

2010年8月4日 / 3 Comments

这阵子写一个asp.net的系统,想在GridView中插入一列超链接,并用JavaScript弹出一个窗口,查看GridView给出条目信息的相关详细。本来以为用个HyperLinkField,再简单不过,搞了很久,老是出错,Google了一番,才知道原来是因为.NET 2.0中不再支持 DataNavigateUrlFormatString=”JAVASCRIPT:……” 的写法,所以也就不能直接写JS了。解决方案是在后台代码页中添加RowDataBound事件:


protected void *_RowDataBound(object sender, GridViewRowEventArgs e) { 
    if (e.Row.RowType == DataControlRowType.DataRow) { 
        e.Row.Cells[*].Text = "<a href=""javascript:"" onclick=""javascript:var List = 
        window.open('*.aspx','查看','top=150,left=50,toolbar=no, menubar=no,scrollbars=yes, resizable=no, location=no, status=no, width=850,height=400');"">查看</a>""; 
    } 
}

写完后习惯性地F5运行了一下,由于我的PC上默认的浏览器是360安全浏览器,所以直接用的是360打开,点了一下“查看”的链接,发现确实是有打开一个新的页面,然而却不是预想中的网页小窗口的形式(定义中width=850,height=400),这里打开的是类似于target=””black””的一个新的浏览器窗口;郁闷不已,原本准备重新Google一番的,突然记起之前写css时候曾受360的千番折磨,遂抱着试试的态度顺手打开了Firefox,不料仅能顺利的弹出一个小窗口,又用了chore试验,成功。一时火气,真想把360浏览器卸了。分析了一下,除了得出这是内核的问题外似乎没有其他什么可能,遂在开始菜单中翻找出IE8,打开,不料也能正常弹出一个小窗口。很不服气,再试了一下搜狗浏览器,发现和360一样的异常。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貌似JavaScript函数window.open中定义的诸多属性比如width、menubar等等对其并未产生应有的效果。特意下载了一个opera,试了试,正常弹出窗口。又用IE-tester在IE6下试验,有问题。

考虑到在asp.net中测试到底是不怎么客观的,毕竟涉及到太多动态方面的内容,问题很可能来自我并不很熟悉的控件方面,索性动手写了一个html页面,如下:


<html>
<head>
<title></title>
<script LANGUAGE="JavaScript">
function openwin() {
window.open ("test.html", "newwindow", "height=100, width=400, toolbar=no, menubar=no,
scrollbars=no, resizable=no, location=no, status=no");
}
</script>
</head>
<body onload="openwin()">
</body>
</html>

试验在360中还是发现一样的问题。用搜狗浏览器却很神奇得打开了一个IE的弹出窗口(此时我正好运行着IE8)。Google+百度了一阵子,据说360用的的确是IE的内核,而搜狗确是一半ie一半Webkit引擎。

真是无比混乱。无奈中仔细研究了一下360浏览器的工具栏,发现有个管理功能组件的菜单,下面有个广告拦截扩展,点选项进去,弹出一个广告过滤设置的对话框,默认情况下“拦截弹出窗口”是选中状态,一时欣喜莫名,以为找到问题所在了,忙取消掉勾,重启了浏览器,又试了试,还是一样的问题,js并没有弹出一个窗口,而是在浏览器上打开了一个新窗口。莫名奇妙。到底是什么问题使JavaScript在360这样的IE内核加壳浏览器无中法实现预定义功能呢?360又是如何做到限制js的呢?

不得要领,遂决定花时间把这件怪事记录下来,等有精力再深入钻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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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传

2010年7月28日 / Leave a Comment

李氏子凯腾,广东汕头人士也。

年少好艺,琴棋书画皆习之。奈何久习而无一精通,盖莫略解其皮毛耳。然亦沾沾甚喜,自为得意。

性好读书,尤喜古文。得闲尝窃为之,自诩略解其奥妙,唯恐文法不通,词不达意,纰漏层出不穷,故亦不曾献丑于众人耳,盖莫深忧见笑于大方之家矣。

自幼深谙为人处世之道莫过于圆滑,因之遂左右逢源,逆境顺应。不期如鱼得水,畅游无阻也。是故益重此道。

为人豪爽,推崇侠义之道,奈何今之世人重此道者日益稀少。

时年正青,义气勃发,不甘泯然于众人耳,故自奋发图强,但求自安 。因为此文,以表其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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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P根据域名请求跳转到不同页面

2010年7月27日 / Leave a Comment

<%
if Request.ServerVariables("SERVER_NAME")="www.domain1.com" then
response.redirect "page1.asp"
else if Request.ServerVariables("SERVER_NAME")="www.domain2.com" then
response.redirect "page2.asp"
else
response.redirect "404.html"
end if
end if
%>

假设有两个域名“www.domain1.com”和“www.domain2.com”指向同一个空间,需要根据域名跳转到不同页面,可以像上面这么处理。

这种方法适用于多个域名共享一个服务器空间,或者说有独享域名的多个站点共享同一个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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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refox/Chrome…下的CSS Hack调试

2010年7月25日 / 1 Comment

这几天重写校会网站的html和CSS。发现Firefox和Safari貌似不支持margin-top和margin-bottom,奇怪的是margin-left、margin-right却都能正常显示页边空白。调试了很久,突然想起之前有位师兄貌似有对我提起过这件事,遂神至心灵,换用了padding,在Firefox和Safari上测试了一下,完美呈现。高兴之余,不忘又打开了IETester,用IE6测试了一下,发现边距神奇地变成了我所设定值的两倍有余,原因到底是什么,到现在还没弄清(如有高手知道内情,还请赐教)。思考良久,甚至觉得会不会是IETester的问题,如果换在真正的IE6上或许不会有这结果,可惜我装的是IE8,想在真正的IE6上测试,还是挺麻烦的,遂准备放弃。无意又打开了360安全浏览器,试了试,也发现了这问题。于是决定无论如何必须解决。

在网上盲目地搜索关键字“Firefox css标记”(因为这个问题最早是在Firefox上发现的,所以依照逐个消灭的战略,我决定先从Firefox上下手),看了几条,居然找到了CSS Hack,看来真是老天眷顾。认真看了看,发现我之前准备各个击破的战略很有先见之明,因为这显然是标准 CSS没办法兼容各浏览器显示效果的结果,这样子只能用CSS Hack(专属标记)来补救了。

因为使用margin-top标记的话,IE6和360安全浏览器都能正常显示,所以原有css标记还是采用margin-top,而针对Firefox和Safari,使用CSS Hack来解决问题,CSS代码是这么写的:


.right_pic {
margin-top:10px;
}
@-moz-document url-prefix() {
.right_pic {
padding-top:10px;
}
}
@media screen and (-webkit-min-device-pixel-ratio:0) {
.right_pic {
padding-top:10px;
}
}

其中right_pic是我需要使用的那个div的表示符。写完在Firefox和Safari上是测试了一下,完美呈现。(加记:写到这里发生了一件相当搞笑的事:突然想起我还没有安装Safari,那么前文怎么会有一个Safari呢?太诡异了!!忙查看了一下,搞笑的事发生了,原来我一直把我的谷歌浏览器(Google Chrome)当成了Safari,真是荒唐。然而这件荒唐的事却无意中给了我一个认识,原来Safari的CSS Hack(@media screen and (-webkit-min-device-pixel-ratio:0))同样适用于Google Chrome,这也就是我到现在才发现我把Safari和chore搞混了的原因。但这是不是表示Google Chrome和Safari有相似的内核呢?我不知道,哈哈……)

OK,加记完搞笑的那件事,继续正文,话说我发现CSS Hack确实能使边距呈现正常,内心激动莫名,打开360安全浏览器和IETester在IE6下测试也均正常,更加欣喜……突然又想起了我还有一个IE8,出于不知什么原因(或许IE8生来就让人讨厌)这个浏览器一直出于冷宫状态,平时我几乎是不会用的。当然,为了测试页面,还是要用的,于是打开,同样的问题出现在了这个浏览器呈现的页面上,仔细又搜了搜,知道其实IE8的CSS Hack还是比较好写的,比如:


html > body .right_pic {
padding-top:10px;
}

试了试,ok,搞定!带着胜利者的心情审视了一下我的劳动结果,从Firefox、Google Chrome、IE6、IE8(IE7在我的IETester上莫名其妙地不能用,郁闷,希望它呈现的和IE8相差无几才好)都正常,最后打开360安全浏览器,本来的问题又出现了,边距是设定值的两倍……

在郁闷中思考了一下,觉得应该是360安全浏览器即兼容了IE6的内核,又兼容IE8的内核,所以html > body .right_pic在360安全浏览器上也有效,margin 10px加上padding的10px,结果就是外观上看起来的20px,比预期大了一倍。又在网上搜索了一番,发现针对IE还可以这么写:


<!--[if IE 7]>
<style type=""text/css"">
</style>
<![endif]-->
<!--[if IE 6]>
<style type=""text/css""></style>
<![endif]-->

当然,IE8的话把7改成8就可以了。居然搞定了,真是太神奇了。

总结一下:搞这么多,其实都是浏览器内核混乱的结果,如果Firefox、IE……不各自为政,大家坐下来谈出一个协议来,那写css就不至于这么辛苦了,而且为了兼容各浏览器,不得不写出很多冗余的代码,这大大降低了信息的传递效率而且与现时节约能源的观念显然是不符的。然而,反过来想了想,又觉得如果真的出一个协议来,那岂不是大家都能写css了,网页设计师到了那个时候是不是吃饭都困难?!或许真到了那时候,靠的就真的全是个人的美感和设计能力而不是代码编写能力了。

世界就是这样,有些很显然不适合存在于世的东西,却又有一定的存在的道理,这个道理每每牵涉到的是部分人的利益,从而使得那部分人不去消灭它,这件不适合存在的东西也就依旧存在了……

这就是世界……真实的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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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末狂想曲(其七)

2010年7月16日 / Leave a Comment

今晚由中大回学校,骑车在马路上逆向狂奔,引起了不少车辆的侧目,越发感到我一年前悟出的一个结论具有不可挑战的真理性。这个结论是: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在单行的马路上逆向行驶的车辆比那些遵照交通规则、正向行驶的车辆更显得安全——这是因为你永远不必担心会有追尾事故,因为很少有人大胆到或者说蠢到敢贸然在单行道上逆向行驶,既然没人和你一样逆向行驶,自然也就不可能有追尾事故了。

你可以说这是一个诡辩,但却不得不承认我说的的确是实话。是的,世界的确如此,貌似很不可能的事倘若从别的方向想想,其实都是具备可能性的,这就是事物两面性的体现。比如桌子椅子,你看到它的时候,它是桌子椅子,那么,你没看到它的时候,它到底是什么呢?!难道还是桌子椅子么?!没人可以给出答案,因为如果你要给出答案说它是什么,就必须想看到它,而一旦看到它,这个答案也就算不上答案了,因为你已看到它,不符合问题的前提——“在你没看到它的时候”。

这个问题很绕,有点不可思议,仔细想想,其实道理还是有的,延伸开来,任何一件你很熟悉的东西——你之所以觉得熟悉,无非都是建立在你能看到由而感应到,但是在你没看到的时候,这件你熟悉的东西到底还是不是你所熟悉的那件东西呢?!

这是期末狂想曲的最后一篇了。有好友问我,这阵子怎么这么感性,写了这么多日志。答曰:整天复习,满脑子都是数理公式、电子电路,如果还像往常一样靠写程序代码解闷,迟早要崩溃的。但回宿舍开电脑似乎成了习惯,不写写东西,又觉得少了点什么,退而求其次,只好用文字抒发一下情感,或者说发发牢骚,到底是件好事,人,最怕就是有牢骚发不出……

现在一切都结束了,是时候回归程序。日志这东西,算了,浪费时间兼浪费感情,真是伤神伤身啊。哈哈,2k10年7月16日,是记也。

2010年0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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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末狂想曲(其六)

2010年7月13日 / Leave a Comment

楠园外面那个原本铺着草皮的小斜坡终于改建成阶梯了,这不得不说是哲学上的伟大胜利。

首先,这件事充分证明了人是具有主观能动性的。先前那斜坡铺着草皮,要去楠园用餐,倘若走石梯的话,便不得不绕过一个九十度的角,而我们亲爱的数学老师们从小学开始就告诉我们,两点之间,直线距离是最短的。大学生大抵是上过小学的,自然深明此理。

于是乎,久而久之,绕道绕得烦了,人的主观能动性作怪,便直接踏草皮而上……鲁迅早就说过,世上本没有路,走得人多了,也便成了路……就这样,长满草皮的斜坡上多了一条走出来的路。但这到底是很影响华师声誉,更影响华师生育的一件事,于是乎,人的主观能动性再次发挥作用,学校方面毅然决定破财挡灾,把斜坡改成了阶梯。一个原本不是阶梯的阶梯就是这么诞生的。

其次,事物总是在螺旋式地上升发展前进的,量变引起质变。显然,本来不是路的路,每日经人几踩,这么一个量变积累的过程,最后引发质变,把一个草坡改成了阶梯。

最后是一个否定之否定。学生用餐不便,踏草坪而上食堂,这是对楠园设计师考虑不周的否定;学校方面改草坪为阶梯,是对这种行为的再一层否定……这就是否定之否定。

哲学是什么?!书上说是一门指引人生活地更好的学问。我倒不觉得,确切的说法应该是:哲学是一门教导人更废话的学问,就像楠园改建一个阶梯,因为有了哲学,也就有了以上这一篇废话。2k10年7月13日“微机”考后,是记也。

2010年0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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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末狂想曲(其五)

2010年7月7日 / Leave a Comment

潮汕话里面形容上大学用的是“读大书”。今天想想,觉得还是欠妥,确切的表达应该是读“重书”。我那些因不堪书本重负而接二连三提前退休的书包们便是最好的证明。

今天发现我的第N个书包开始有断带的现象,这的而且确不是一件好事。起码对我来说,当然,对卖书包的商家和生产书包的厂家来说,就不见得是件坏事了,或许对国家来说也是件好事,所谓的促进经济增长就是这么回事。

罢了罢了,书包啊,你要坚强点,你坏了我就得捧着书去复习了……

睡觉……

这个世界依旧是美好的,即时是在考试周里……即时是在40摄氏度的高温里……

2010年07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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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末狂想曲(其四)

2010年7月4日 / Leave a Comment

好吧,我承认我很天真,居然认定既然图书馆明文规定要对霸位行为采取措施,应该就不会有人再敢霸位了。

事实上,今晚的情形令我再次心寒。六点十分,从工学馆到理学馆,再到教育学馆、经济学馆,历时半个小时,方在一个小角落里找到一个“安身”之处。当然,位置是有的,只是都放满书罢了,书的主人,不知所踪……大抵吃饭去了,去多久,就不得而知了。

很想说一句,位置是客观存在的,只要大家都不霸,也不至于会没位置坐,这种资源浪费太可恶了,特别是期末的这种时候……

2010年07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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